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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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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轮第四巡察组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6月6日,对市人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监督。2022年8月2日,巡察组向市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人社局党组认真落实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周密部署全局巡察整改工作

(一)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

局党组对于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坚决拥护,完全赞同,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最重要、最严肃、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上级有关部署要求上来,确保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逐条逐项,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

(二)强化领导,严明责任,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成立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人社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分工,局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单位和科室的整改工作检查指导、督促推进,建立上下互动、左右联动、整体推进的整改落实工作机制,形成整改合力,确保把责任层层压实、把压力层层传递。

(三)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着力提升整改工作成效

局党组围绕巡察组反馈的五个方面47个具体问题以及整改意见建议进行全面梳理、分类研究,针对反馈问题共细化118个小项问题,制订印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委第一轮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任务、整改措施、时间节点、工作进展、相关责任等,并根据进展情况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整改,件件落实。

(四)加强监管,跟踪督办,推动整改动真格见实效

局党组把督促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对各科室(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及时纠正整改不落实、不全面、不深入等问题。通过召开碰头会、专题会议等方式,听取各牵头科室(单位)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改工作进行总结,查找薄弱环节、查漏补缺,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不断强化巡察整改工作质量。在三个月的整改过程中,局领导班子共召开6次工作会议研究落实整改工作。

(五)举一反三,常抓不懈,巩固扩大整改工作成果

局党组坚持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借力修正、借力完善、全面提高的行动,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把解决问题和促进发展结合起来,转化为围绕就业、人才、社保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工作任务,将整改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人社工作提质增效的具体实践。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到位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领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人社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严格执行省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持续推动政治机关意识形态教育向各基层党组织延伸。②举办“2022年汕头市‘三新两特一大’产业紧缺人才线上线下系列招聘会”14场次,共有1257家次用人单位参会,提供就业职位8920个次,招聘岗位32833个次,近31712名求职者参与招聘会。③举办“强技能 促就业”政策宣讲会,对培训、就业、技工教育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进行宣传解读,提高惠企政策知晓率。④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整治“回头查”,制订印发《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深化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开展风险“排查”“清查”“清数”和“筑墙”行动,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水平。⑤制订印发《关于印发<汕头市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加强欠薪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妥善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通过汕头电视台《法制在线》栏目、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多渠道宣传,加强法律宣传营造守法氛围。⑥印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组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工作报告制度》,完善常态化督导检查制度,对局机关各支部“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和‘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等重要论述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牵头制订汕头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文件、助企纾困十三条用工保障条款等文件,夯实全市稳就业保就业政策依据,坚决落实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维护就业局势稳定。开展“送政策、送资金、送服务”“政策找人”等专项行动,惠及企业4.2万家。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力度,督促各区(县)切实加大力度推进工作开展,同时要求全市各合作银行采取积极措施,推进工作开展,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银行进行约谈和收回部分担保基金。③积极指导创业孵化基地申报补贴,鼓励支持创业孵化基地通过做好服务提高运营水平获得政府补贴,印发《汕头市创业孵化基地就业创业补贴优惠政策指南》,方便创业孵化基地在日常工作中进行宣传及使用,扩大政策知晓度。④举办汕头市2022年马兰花创业培训讲师微课赛。与国家培训中心,省职训局协调联系派遣国家培训师担任授课任务。⑤开展为期3个月的“工伤保险伴你同行”的主题宣传,推进职业伤害保险试点工作的落地落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保障权益。

3.“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以汕头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关于印发<2022年汕头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细化分工和责任,提出十项有力举措助推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②将基层就业补贴纳入市助企纾困十三条重点落实工作任务清单,发放基层就业补贴。③主动对接企业,在“汕头人力资源网”开设国有企业招聘信息发布专区。④组织开展2022年汕头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工作。⑤编印并开展高校毕业生补贴优惠政策宣传。

4.“发挥‘三项工程’促就业功能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结合“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和我市产业等人才发展需求开展培训,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培训任务。同时举办“南粤家政”职业技能大赛、马兰花创业培训讲师赛等技能竞赛活动。②牵头协调有关单位多次召开专项会议,总结经验并研究部署推进今年度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③由局领导亲自带队组成调研督导组,深入农村电商问题比较集中的潮阳区、潮南区,并根据调研督导督促各区(县)继续推动农村电商工程高质量发展。

5.“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等重要论述精神不到位,社会保障范围、保障能力有待提高,社会保障体系亟需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积极协调税务部门、督促各区(县)推进本年度城乡居保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完成缴费任务。②我市从2022年1月开始按规定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分别于2019年7月1日、2022年7月1日起实现省级统筹,实现省级统筹“六个统一”的工作任务。③主动与税局密切配合,加大扩面征缴力度。截至9月底,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④按规定审核退休人员的档案资料和参保情况,严格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和因病退休的办理,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数与参保人数相比占比较低,缴费金额极少,保障水平极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我市制订印发了《关于下达2022年汕头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计划的通知》,将任务分解下达各区县,并督促各区县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通过加强参保缴费政策宣传,引导城乡居民按较高缴费档次参保缴费。②联合市有关部门印发《转发关于2022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8月31日起按新标准足额发放到位。③草拟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方案,并已征求各区(县)和有关部门意见。后续工作将持续推进。

7.“对困难群体帮扶力度不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印发《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管理方面问题整改的通知》,指导督促有关区(县)人社局严格按照要求和标准,认真整改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中的问题,重点督导有关区人社局加快落实整改工作。②继续加强同涉农街道的联系,争取开发更多公益性岗位,力争在公益性岗位开发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参与乡村振兴方面有新的进展。

8.“中央和省下拨资金支出不力,被财政收回统筹及结余数额较多,多个年度被省人社厅点名,多次被市政府通报批评”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力加快中央和省下拨资金支出进度,在严格执行专项资金支出管理规定的基础上,通过召开推进会,督促各项目单位加大推进力度,加强与有关项目施工方的沟通协调,并及时对中央及省级专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对支出进度慢的区县、科室(单位),进行实地督导、发函提醒等,全面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9.“多个年度多项工作被省人社厅点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快技工教育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完成预算审核。2022年10月8日项目正式移交市代建中心,正在进行项目施工单位招标工作,预计11月份完成项目施工单位公开招标。②汕头技师学院粤菜师傅资金在11月底前申请支出。③濠江区利用南粤家政结余资金开展的建设项目已于9月26日竣工并完成现场验收,并委托有关部门结算审核中,下步将加强与濠江区财政局沟通联系,争取尽快拨付资金。④2021年市社保业务档案影像化项目,预计11月初完工验收工程。

10.“推动改革工作不力,个别项目落实滞后,落实被征地农民留存资金分配和职业年金实账积累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在第十五届1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汇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留存资金分配和职业年金实账接工作情况,高位推动工作。②制定汕头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留存资金分配方案,细化阶段性目标,做好工作部署;建立月通报制度,加强督办力度,多措并举完成留存资金分配任务。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22年7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留存资金分配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我市已完成了留存资金分配任务。③成立由市政府分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的市级跨部门协调机构,进一步加强全市职业年金实账积累工作统筹协调,强化各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职业年金实账积累进展通报制度,对进展滞后区县提醒督促,尽快落实资金安排到位。

11.“推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体系改革办法不多,落实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8月,对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全面开展绩效工资落实情况摸查清理。通过摸查清理,发现仍有部分事业单位由于机构改革、重视不足等原因尚未落实绩效工资,同时还存在个别单位未按时报送当年度绩效工资总量或落实绩效工资制度不规范等问题。经过整改,截至10月份底,市直184个事业单位已落实绩效工资制度。

12.“创业孵化基地申报标准与上级要求差距极大,功能弱化,服务不力,管理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认真贯彻上级创业孵化基地管理规定,并持续研究推进工作的举措,制订《关于进一步明确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的相关依据。②支持有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结合产业发展提高运作水平。积极为入驻基地的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咨询、创业培训、融资服务、事务代办等配套服务。③谋划举办创业师资培训班,并对创业孵化基地运营管理人员参加培训班有关情况进行摸查,做好培训班前期工作。近期,已与国家培训中心,省职训局协调联系派遣国家培训师担任授课任务。④将涉及初创企业、创业带动就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类别整理,形成《汕头市创业孵化基地就业创业补贴优惠政策指南》,方便创业孵化基地在日常工作中进行宣传及使用,扩大政策知晓度。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方面

1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订印发《关于成立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已形成《中共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送审稿),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分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局意识形态工作。

14.“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待强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指导,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落实。②制定印发《局党组2022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③扎实开展2022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④结合各科室(单位)业务工作实际,加强廉政风险点自查排查,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的廉政风险重新进行评估,完成对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的重新修订,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15.“提醒谈话制度实施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局《关于严格落实谈话提醒制度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局领导就巡察反馈问题涉及科室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科室(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开展谈话提醒工作。

16.“违法犯罪和违规违纪情况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力度,召开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强化风险意识,认真落实风险防控机制,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拧紧思想“总开关”。②加大落实责任制追究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行为。③结合各科室(单位)业务工作实际,加强廉政风险点自查排查。

17.“机关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都没有配置纪检委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在党员人数较多的局机关7个党支部和考试办党支部配置纪检委员工作,共配置纪检委员8名,进一步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力量。

18.“机关纪委调查处理能力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局党组加强对机关纪委调查工作指导力度,强化对案件处理过程把关。②加强学习,强化理论业务水平,提升调查处理能力,确保案件质量。③对下属单位暴露出的人员管理上存在失职失察问题开展调查并作出处理。

19.“政策把握不精准、把关不严格,错发资金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印发《关于使用已发放数据做好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对象审核的通知》,建立全市相关就业创业补贴数据台账,将台账发放各级就业创业补贴经办部门使用。进一步提高就业创业补贴政策落实准确率,避免重复发放、叠加发放、超补贴期限发放等不符合政策规定问题。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就业创业补贴办理工作的通知》,更新办事指南,进一步强调审核要求。②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经办机构加强稳岗返还工作情况的自查自纠,以保障基金安全。③通过加强系统数据的重新比对、自查自纠,落实整改。

20.“推动社保经办服务规范化和防控欺诈骗保风险不够有力,疑点数据数量巨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强数据共享,规范资格认证。目前已实现按月与有关部门的数据比对,按要求开展各险种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定期做好全国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系统数据的认证工作,积极引导参保人通过移动终端进行认证,防范多发、错发社会保险待遇问题。②扎实推进“清数”“筑墙”各项工作,坚持边“清数”边“筑墙”,逐步织牢社保基金安全网。③严格落实疑点数据核查相关工作,做到“四不放过”。④加强对欺诈骗保的查处。

21.“对社保基金监管力度不足,个别区(县)基金安全意识薄弱,违规使用社保基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进一步加大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强化对社保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督促社保经办机构严格按照省级确定的符合国家规范的待遇项目规范发放。②印发《汕头市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布置局机关相关科室、社保经办机构按计划推进清理规范社保待遇项目,严格规范社保基金支出。③根据工伤和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的工作要求开展工作,我市已完成“六个统一”的工作任务。④督促各区县人社局做好本年度城乡居保扩面征缴工作,指导社保经办部门做好机关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险发放待遇项目清理工作。

22.“推动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方面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人社工作定期交流机制,并深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做好进一步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人社系统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全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勇担当、善作为。

23.“慢作为问题仍有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积极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加强沟通协调。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不履行或履行责任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24.“加强和改进职称评审材料造假等问题措施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通知》,明确要求市直各有关单位、各评委会认真开展自查,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评审管理,强化评审服务,保证评审质量。②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加强督促和指导各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

25.“发文不严谨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印发通知要求全局干部加强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认真做好公文起草、审核和报送工作。②加强文字记录工作的培训管理,做好发文分类登记工作,规范发文登记工作。

26.“对主责主业外包服务把关不严,助长不良风气,存在泄密风险和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已终止业务外包项目,不再将主责主业业务进行服务外包。②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27.“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用工会费乱发奖励”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组织学习《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工会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②起草《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试行版)》。

28.“安全生产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与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②局领导不定期带队到各自分管的办公点、窗口、技工院校等场所进行国庆前的安全生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9.“党组政治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建立健全“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机制,深化市劳动力素质、市人才状况、企业薪酬调查数据研究、市高等院校人才培养与工业发展等专题调研成果,着手开展相关工作调研。②印发《关于认真做好中央和省、市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传达学习贯彻的通知》,建立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领域的重要论述和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以及局党组会议精神传达学习机制,确保讲话精神传达到每个岗位、每一名党员干部,实现全覆盖。③按照《中共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要求,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并认真落实。认真按照《中共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要求开展工作,注意听取不同意见,正确对待少数人意见。④制定印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听取下属单位党建工作汇报,梳理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

30.“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开展市人社局“党建和业务双优同创”活动和制订“强作风、勇担当、优服务、做表率”专项行动方案,落实各项措施,推动党建和人社业务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我局“党建和业务双优同创”活动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在9月23日的《汕头日报》上刊登。②印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工作报告制度》,对局机关各支部“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③要求局机关党委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将党建工作与本科室、部门的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谋划,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

31.“机关党委督促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制订印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工作报告制度》。局机关党委对局机关各支部“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加大督查和指导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各基层党组织每季度开展一次自查,明确努力方向,集中力量抓好党建工作任务的落实。

32.“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干部选拔任用事前征求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意见,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做到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避免“一边被查、一边提拔”的现象发生。

(四)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34.“人才吸引力短板明显,‘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发展基础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开展提升引才成效的专题调研活动,形成“提升引才成效”专题调研报告,为提升我市引才成效提供意见参考。②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8月22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设立“汕头人才周”的决定》的议案。11月1日,为期一周的首届“汕头人才周”活动正式启动,我局举办的人才招聘、交流、项目对接一系列活动,为广大优秀人才提供了交流提升的重要平台。③继续做好引进博(硕)士服务日常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做好引进博(硕)士的聘用、工资、补助、社保等业务审核办理工作,做好引进博士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为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提供52项“一站式”服务。

35.“人才补助资金个人所得税出现严重错漏,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引进人才涉及面广的情况,进一步研究细化收回个所税实施步骤和缴交方式,确保能够稳妥落实代扣个人所得税,通知用人单位代为收取个人应缴个所税,汇总缴存市人社局代扣个所税账户,由市人社局代为申报补缴。人才个人已自行申报缴纳的,提供完税凭证核对销账。

36.“高等院校学生返汕、留汕发展比例大幅降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聚焦教育、医疗、企业等领域大力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会同市委组织部做好2022年全市博(硕)士招聘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全市拟聘博(硕)士5019名,其中博士研究生998名,硕士研究生4021名。②做好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共认定高层次人才1630人,其中a类58人,b类1572人,共受理高层次人才事项3600项,办结3526项。

37.“扶持企业引进和培养技师技工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大《汕头市新引进人才购房补助和住房补助发放办法》等人才政策的宣传力度。②指导汕头技师学院等有关单位制定基地建设方案,包括建设目标、建设任务、资金需求等,建设方案已于2022年8月2日经省人社厅批准实施。③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38.“高技能人才总量偏少,年增长比例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结合“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和我市产业等人才发展需求开展培训,截至9月底,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4990人,开展“粤菜师傅”培训2058人,开展“南粤家政”培训9446人。②评选汕头市星级“粤菜师傅”53人。③截至10月26日,今年我市共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12325名,总体任务将超额完成。④开展“粤菜师傅”进万家系列宣传活动-“小厨师、美厨娘”,发布宣传视频。9月1日,人民日报刊发《汕头:串起舌尖上潮汕味》,重点宣传了“粤菜师傅”实施背景下,潮汕菜迎来的新一轮发展浪潮。⑤今年来,我市新增15家企业、2家职业院校、5家社评机构完成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工作,同时引进17家外市获批机构到汕头各区县设18个考点,涵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育婴员”“中式烹调师”等13个工种。

39.“企业用工结构性矛盾大,市场需求与培养脱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以就业见习补贴为着力点加深政校企三方联动,鼓励引导企业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和我市的产业布局,积极开发更多见习岗位,组织更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统筹区县推动全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共认定见习单位183家,开发见习岗位4860个,组织见习人员581人。②每季度定期发布“汕头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和企业用工监测情况”和“汕头市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指导企业科学用工和求职者理性应聘就业。

40.“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和协同处置工作不力,劳资纠纷和信访投诉增长过快”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举办2022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专题暨《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向前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前往环卫工人作业现场等地开展高温天气劳动权益保护户外宣传活动,指导督促企业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切实保障高温作业劳动者劳动权益。②制定印发《关于印发<汕头市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妥善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加强欠薪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及时解决欠薪问题。③调裁审一体化已落实诉前联调结案84宗,加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营造遵纪守法氛围。

41.“风险监测预警和协同处置工作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信息以及预警监测信息处置。创新调解仲裁工作机制,大力提升调解仲裁办案效能。②对于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行“直补快办”模式,进一步推动补贴政策落实。③进一步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流程,实现就业登记、失业登记、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核发《就业创业证》等业务全市通办,全市统一签发电子版《就业创业证》,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42.“行风监管力度偏弱,行风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于10月13日至14日组织开展对各区县人社局、社保局和各街道(镇)公共服务中心(人社窗口)行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针对发现问题,印发《关于全市人社系统窗口单位明察暗访情况的通报》。同时就明察暗访发现的突出问题约谈有关单位负责人,并督促落实整改,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体贯通、协同落实。②召开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强化行风建设。强调要按照“正行风、树新风,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的要求,推动行风建设由阶段性行动向常态化转变,促进党员干部更好担当作为。

43.“推动民生改善,增进民生福祉方面用心用情用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于2022年年初已实行全国统筹制度,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已分别于2019年7月1日、2022年7月1日起实现省级统筹,我市严格按照省厅的部署,已实现省级统筹“六个统一”的工作任务。②完成我市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③市局面向各区县人社局召开劳动关系版块工作督办会议,督促落实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六区一县和市直已全面开通劳务派遣线上办理。④持续推广社保卡人社领域“一卡通”应用,在社保卡申领、发放过程中加入社保卡业务宣传内容。群众申请、领用社保卡时配发社保卡用卡指南。联合社保卡合作银行开展线上、线下多渠道的社保卡业务宣传活动,多措并举开展宣传社保卡业务活动。⑤制作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宣传视频,在汕头人社视频号、抖音、办公各楼层等平台循环播放,并发动各区县人社及其工作人员及时浏览转发,传播社保政策信息,营造良好参保氛围。

44.“‘放管服’等改革工作仍需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全力优化简化服务流程,业务网上可办率达到95.2%,“最多跑一次”达到99%。在全市建立社保首席服务专员助企纾困制度,全面启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服务方式,大力推行“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完成人社(社保)综合服务窗口整合进政府综合服务窗口,“一窗受理”达到100%,逐步形成集网上办理、自助机办理、手机app办理、免费邮政快递、全程代办于一体的工作新格局,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②加强窗口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配置,同时组织开展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③结合实际优化整合业务流程,制定15个企业群众眼里的“一件事”打包办事项清单,目前,已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伤待遇服务”、“企业招用员工”、“失业”、“创业扶持服务”、“退休”6个“一件事”打包办事项纳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主题集成服务专栏,设计“一件事”场景式精准导办,设置“一件事”办事指南二维码,可扫码随时随地查阅办事指引。

45.“缺乏业务沟通交流平台”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组织开展人社系统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全员培训,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将目前常用的政策进行梳理汇总,形成政策汇编。②推进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强化与各基层业务交流平台建设。

46.“政策公开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以及汕头日报、汕头电视台新闻等栏目,广泛宣传人社政策。6月24日参加汕头市缓缴社会保险费等政策新闻发布会,解读社保政策在助企纾困中的作用以及人社工作举措。8月通过短视频的形式,在抖音、微信朋友圈宣传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总曝光量超过220万人次。今年以来,“汕头人社”微信阅读量突破157.4万次,视频号观看量达37万,中国劳动保障报、南方日报、汕头日报等媒体报道达到105次,宣传效果进一步提升。②多载体多方面宣传就业创业补贴;通过制作“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条政策解读”、“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条实施指南”等指南,进一步做好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工作,扩大政策覆盖面。印发《关于做好就业创业补贴办理工作的通知》,包含23项就业创业补贴办事指南。③在汕潮揭人力资源平台汕头人力资源网开通“失业人员招聘专区”为失业人员提供企业急需急聘岗位推荐。开通“失业一件事”打包办服务,为失业人员提供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等经办业务服务。提取社保参保数据,对失业人员进行清理筛选,每月向有预留联系方式的失业人员发送短信政策宣传短信,并根据失业人员回复短信情况,进一步进行服务。

(五)巡察期间立行立改移交问题方面

47.巡察期间立行立改移交问题

整改情况:①经向有关部门补充取证,并经审议,重新作出处分决定。②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管理监督,切实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通报相关情况。开展专项调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正面引导。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建章立制,严格制度的执行落实。深入开展“强作风、勇担当、优服务、做表率”专项行动,提升人社服务民生的能力水平。持续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不断强化纪律约束。

三、深化巩固成果,推动我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巡察整改以来,市人社局党组虽然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大部分整改任务已经完成,个别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并继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既要打好攻坚战,更要打好持久战,必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善始善终,久久为功。下一步,局党组将扎扎实实抓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确保治标治本、长治长效,取得让干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整改效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实效取信于民。

(一)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完善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推进机关基层组织建设。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杜绝“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大风大浪面前头脑清醒。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之风,严格干部选拔使用标准,不断加强人社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推进反“四风”,积极营造人社领域海晏河清良好风气。

(二)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适时组织“回头看”,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认真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跟进,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继续推进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以抓铁有痕的劲头和踏石留印的作风,不断强化跟踪督办力度,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认真查找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不断完善整改措施。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加强对共性问题、倾向性问题的综合分析和研判,在统筹分析巡察整改问题的基础上,对易发频发问题的重点人、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制定有效监管的机制,制定长效整改和监督整改落实机制,防止已整改问题反弹。特别要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我市人社事业发展的结合点,推动解决制约人社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漏洞缺陷的制度,逐一修订完善,切实巩固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着力推动我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为民服务的生动实践。自觉把这次巡察整改工作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推进人社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的能力,抓好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立足市委市政府“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工作部署,紧扣“三新两特一大”的产业发展需求,统筹抓好第四季度各项重点工作,进一步优化调整工作思路举措,确保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以新担当新作为新成效为推动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贡献人社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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