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区应急管理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的公告
为补充森林消防救援力量,提高我区森林火灾扑救处置能力,减少突发森林火灾事故造成的危害,适应大应急体系建设的需要,潮南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10名,聘用到潮南区森林消防大队工作,驻勤地位于潮南区仙城镇翠峰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区森林消防大队队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森林消防队员招聘广东省户籍,居住地靠近驻勤地的优先。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森林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自愿从事森林消防灭火救援工作,有灭火救灾经验者优先。
(四)男性,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森林消防队员年龄在18至35周岁(2002年12月31日-1985年1月1日出生),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有特殊技能、从事森林防灭火工作年限较长、经验丰富且精力充足的人员,年龄可适度放宽到55周岁以下。
(六)部队复退军人优先,同等条件下,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者优先聘用。
(七)持有驾驶证b证以上牌照,有驾驶特种消防车经验者优先聘用。
三、招聘名额
森林消防队员10名。
四、福利待遇
(一)正式聘用的森林消防队员工资待遇,按每人每年工资2.4万元发放(人身意外保险和五险费用由应急管理局出资委托第三方公司购买)。
(二)按国家规定,工作满一年起享有5天的带薪年假,工作满十年起享有10天带薪年假,工作满20年享有15天带薪年假,每年森林特别防护期间,须全员全天候驻勤。
(三)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周休息2天(特殊情况除外)。
(四)正式聘用人员,与潮南区应急管理局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汕头市潮南区辉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一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应聘者将填妥后的《潮南区森林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下载),并随附报名须提供的资料到潮南区辉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报名。
联系人:颜先生 电话:0754—89961836
地 址:潮南区峡山街道洋汾林商业城5楼辉光公司。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居住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彩色二寸相片6张;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其他有关证明。
以上材料根据招收条件进行提供,在报名时若无法及时提供,须在考核前的资格审查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由潮南区应急管理局组织相关部门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应聘者需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报考材料相应的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供审查员审查,审查合格者入围聘用考核。资格审查在聘用考核当天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参加聘用考核。
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报名者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声明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
声明:应聘者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三)聘用考核
聘用考核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主要是了解应聘者对政治、消防职业的认识以及文化知识的掌握情况;按照招收人员比例2:1进入面试,报名人数不足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是观察应聘者的体型相貌,了解其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
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核结束后,潮南区应急管理局将根据考核情况和招聘条件中规定的优先条件等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入围体检的人员由潮南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检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将在潮南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六)聘用
经体检及考核合格并公示无发现不适合聘用的,正式聘用,并进行岗前培训;对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报考者放弃聘用的、公示中发现问题不适合聘用的,不予以聘用,所空出的职位从未入围体检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岗前培训
1.凡是被聘用的森林消防队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及不服从安排者将不予录用。经考核聘用的森林消防队员聘用期为一年(含试用期三个月)。日常管理按相关规定实施准军事化管理。
2.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要求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依据相关规定解聘。
六、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聘用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通知将会以群发信息及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请报名者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免耽误应聘)。
特此公告。
潮南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