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于1992年4月筹办,1993年7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高新区,2017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汕头市委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快四大平台建设部署,以及《汕头高新区西片区扩区工作方案》,汕头高新区扩展范围总面积30平方公里,按照汕头高新区新时期总体定位和发展建设要求,将汕头高新区打造成为创新驱动示范区和粤东科学城,拟筹建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企业定位为高新区内的城市综合运营、科技发展、投资及招商引资平台。企业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10名。其中:
董事长1名,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监事会主席(专职)1名,综合部、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风险防控部、开发建设部、招商投资部负责人各1名。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强,事业心、责任感强,道德品行端正;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求真务实、勤勉敬业;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下,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按规定限制任用的;
3.对企业决策和管理中的重大失误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受到纪律处分或问责情形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其他情形的。
三、应聘资格条件
应聘资格条件见《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岗位需求表》(详情请登录http://www.shantou.gov.cn/swatow/)。
四、管理模式及薪酬待遇
1.实行聘任制和契约化管理。每年根据聘用协议所拟定目标责任进行考核,经考核胜任的,继续聘任;不胜任的,依法解聘,并与所在企业解除一切关系。
2.实行薪酬协商制。根据企业薪酬管理规定,结合企业运营状况和员工年度考核情况,对企业聘用人员薪酬进行调整。
3.人事档案管理。应聘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其档案及人事关系转移至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管理。
五、招聘流程
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谈、综合面试、考察、研究确定推荐任职人选、任前公示、聘任的程序进行。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1月5日至2019年2月4日。
(二)报名方式:请戳下方阅读原文,即可下载《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报名邮箱(邮箱地址:gxgwjcs@163.com,邮件名格式为“应聘职位+姓名”)。
(三)报名提交资料
1.报名表;
2.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3.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4.主要业绩成果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
办公电话:0754-88463432(四)联系人:成绵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报名表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岗位需求表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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