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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广东汕头市濠江区委员会招聘机关聘用人员笔试延期举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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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共泸县县委宣传部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人公告(四川)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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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全市年轻干部队伍结构,加快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等人才政策,现就江苏省盐城市2022年面向国内外部分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第三批)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名额

(一)引进对象

1.国内高校:

(1)全国部分高校(参照江苏省2022年名校优生选调工作指定的1类、2类20所高校,详细名单附后)应往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下同)。

(2)聚焦盐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紧缺专业领域和四大主导产业发展相关的学科,国内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5‰的部分学科和驻盐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1%的部分学科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esi高校学科排名以2021年9月官方公布的数据为准,详细高校学科附后)。

(3)学校教学类岗位在第(1)类20所高校基础上,还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以及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

(4)医疗卫生类岗位在第(1)类20所高校基础上,还面向北京协和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以及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扬州大学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

2.境外高校:

最新一期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和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强的境外高校应往届优秀毕业生(详细高校名单附后)。

(二)引进名额

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361人,各县(市、区)招聘94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县(市、区)报名渠道及待遇以各自公告为准。

二、资格条件

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志愿参与“强富美高”新盐城建设。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者所学专业为盐城特别紧缺急需的,年龄可适度放宽。

3﹒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布公告时已在盐城就业的人员不在此次引进范围之内。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9:00—4月30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登录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jsychrss.yanche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时,须同时将相关报名材料(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②高校就读期间全部学段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③高校就读期间全部学段的奖惩材料、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发表论文、获批专利等证明材料;④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⑤已参加工作的,还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姓名+院校+手机号码)发送到各招聘单位邮箱,具体联系方式详情见附件。

(2)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3)优秀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4)优秀毕业生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评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优秀毕业生,采取一定形式进行综合能力考评。综合能力考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原则上不再另行组织笔试、面试。

(三)聘用

1﹒考察与体检。根据综合能力考评结果,用人单位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人选,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公示与签约。对通过考察和体检的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

3﹒入职与聘用。考生报到后,按照相关流程,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民营企业招聘程序由企业自行确定。

四、引进政策

1﹒引进优秀毕业生,优先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具体岗位,双向选择未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组织推荐的方式安排岗位。

2﹒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来盐城工作后,其配偶在异地工作的,可以协调安排到盐城市相应性质的单位工作。

3﹒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七级职员、市属一档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市属二档国有企业班子副职等相当正科待遇。

4﹒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八级职员、市属一档国有企业中层副职、市属二档国有企业中层正职等相当副科待遇。

5﹒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大学本科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九级职员、市属一档国有企业部门职员、市属二档国有企业中层副职等相当一级科员待遇。

6﹒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正式任职后,符合《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可以通过调任方式到机关工作。

五、待遇保障

(一)薪酬待遇

1﹒到市属国有企业工作的优秀毕业生税前年薪,博士研究生不低于30万元/年、硕士研究生不低于20万元/年、大学本科生不低于15万元/年,并建立正常的薪酬待遇增长机制。

2﹒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3﹒到民营企业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其工资待遇按照民营企业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二)补助标准

1﹒博士研究生到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和民营企业工作的,10年内给予8万元/年的科研补贴。

2﹒优秀毕业生3年内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3000元/月、硕士研究生2000元/月、大学本科生15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3﹒优秀毕业生5年内在盐城购房的,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4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大学本科生15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盐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4﹒优秀毕业生在盐城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可放宽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2倍。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盐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5﹒优秀毕业生在盐城未购房的,5年内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6﹒非盐城籍优秀毕业生5年内每年享受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

六、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公告发布网址:红色盐阜网(http://www.hsyf.gov.cn)。咨询电话:0515-68801824。监督电话:0515-80501607(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中共盐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江苏省盐城市2022年面向国内外部分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第三批)岗位表

2.全国20所重点高校名单

3.国内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5‰的部分学科和驻盐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1%的部分学科名册

4.最新一期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强高校名册

5.江苏省盐城市2022年面向国内外部分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第三批)报名表

6.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原标题:江苏省盐城市2022年面向国内外部分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第三批)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syf.gov.cn/p/5419.html

因工作需要,中共泸县县委宣传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岗位招聘条件的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泸县融媒体中心事业人员2名。岗位要求详见《中共泸县县委宣传部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2.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年龄时间计算至2022 年5月10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4.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在读的非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879765983@qq.com,打包发送的材料须以“姓名+联系电话”为文件名(以邮件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从网上下载附件2填写,a4纸双面打印,并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4)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含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非本人原因无法按时获得证书原件的情况),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5)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6)本人在各类刊物、新闻媒体上发表获奖的作品等材料。

以上材料先提供pdf扫描件电子档,在参加面试前须提供原件。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于 2022年5 月 13 日通过电话或者短信告知。

现场资格审查:考核当天开考前,考生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原件。

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考核前的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考核

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运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等能力。面试开考比例为3: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拟体检人员,不唯分取人。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中共泸县县委宣传部决定是否递补。

(五)考察

中共泸县县委宣传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审查无合适人选的,经集体研究可取消公开考核招聘岗位,不唯分取人。

(六)公示与聘用

对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按规定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xian.gov.cn/zwgk/rszl)招考录用板块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聘用后在泸县融媒体中心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泸县最低服务年限6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事项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面试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于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解除14天集中隔离时和解除7天居家隔离检测时的双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需提供解除隔离时的双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低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参加笔试和面试。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中共泸县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8180666 监督电话:0830-8017331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点击下载>;>;>;

中共泸县县委宣传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要求表

泸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泸县县委宣传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同意报考函

中共泸县县委宣传部

2022年4月24日

原标题:中共泸县县委宣传部 关于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uxian.gov.cn/zwgk/fdzdgknr/rszl/jccagk1/content_326901

因工作需要,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资格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1992年5月15日-2004年5月15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在读的非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公开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5日。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附件1),打包发送的材料须以“姓名+联系电话”为文件名(以邮件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4)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5)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公开考核招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集体研究同意,开考比例可放宽至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

笔试由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5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5:1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面试。达不到5:1的,该岗位所有人员均进入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5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笔试、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拟体检人员,不唯分取人。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决定是否递补。

(六)考察

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审查无合适人选的,经集体研究可调减或取消公开考核招聘岗位,不唯分取人。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按规定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xian.gov.cn/zwgk/rszl)招考录用板块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聘用后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6年。

四、其他事项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笔试、面试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于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解除14天集中隔离时和解除7天居家隔离检测时的双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需提供解除隔离时的双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低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参加笔试和面试。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8192838

监督电话:0830-8102050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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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关于公开考核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要求表

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公开考核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公开考核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函

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

2022年4月24日

原标题: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 关于公开考核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uxian.gov.cn/zwgk/fdzdgknr/rszl/jccagk1/content_326887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关于做好2022年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阿克苏地区事业单位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特别提醒:报考“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的考生须同步参加阿克苏地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也可以同时报考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有意向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的考生,报名条件及相关要求请查询《关于阿克苏地区2022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采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成绩的公告》(http://www.aks.gov.cn/zwgk/rsrc/sydwzp/20220416/i786665.html),招募岗位代码为999999(详见附件1),“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工作另行通知。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空编、空岗补充原则;

(三)坚持分批分类实施原则;

(四)坚持人员聘用制管理原则。

二、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6年4月18日(含)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4月18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4月18日(含)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4月18日(含)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6年4月18日(含)后出生。其他有关年龄的计算方法可依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7.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及专业,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人员;

8.技师学院(含高级技工学校)的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可分别视同中专、全日制高职(大专)、全日制本科学历;

9.2002年10月31日之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报考地、县(市)医疗卫生单位医生岗位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报考护士岗位须取得相应等级的执业护士证书;

10.报考人员涉及学历、学位、户籍、基层服务项目时间、服务期限、婚姻状况,计算机水平和各项资质(资格)条件等需要明确截止时间的,均以2022年4月18日(含当日)为限;

11.具有符合报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招考对象

1.符合招聘简章、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户籍条件

以下人员可视同为新疆(阿克苏地区)户籍:

①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乡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以及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视同关系人工作所在地户籍;

②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可视同服务所在地户籍;

③疆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可视同为高校所在地户籍;

④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市(团场)户籍可视同其所在地户籍。

阿克苏地区户籍与上述新疆户籍认定方式相同。

三、报名、缴费、公告方式

相关公告、网络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通过阿克苏招聘网(www.xjakshr.com)、阿克苏政府网(http://www.aks.gov.cn)(阿克苏政府网-政务公开-人事人才-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及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分为教育文化体育类、卫生类、综合类。具体岗位详见《阿克苏地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招聘考试程序按照发布简章、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具体程序视招聘岗位类别确定。

(一)网络报名及缴费

1.网络报名

(1)此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登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招聘简章、招聘岗位需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

(2)网络报名审核仅对报考人员上传的印证材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如实填报。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要求和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审核标准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每名应聘人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

(3)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具体专业及专业类别设置的,报考人员须自行对照《阿克苏地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相关专业及专业类别审核标准,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全称和类别如实填报,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岗位要求专业类别的,但所在毕业院校能提供符合专业类别的证明,视同为符合选报岗位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双专业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其中任一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仅取得相关专业的学位证书,但无学历证书的,不符合岗位学历要求。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资格审查部门审核。

(6)如期毕业但因助学贷款未能还清暂未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助学贷款证明及毕业证明,并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及时向报考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备。

2.报名及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4月18日12:00 - 25日18:00

缴费时间:4月19日10:00 - 26日18:00

打印报名表时间:4月19日-26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16日- 21日(教育文化体育类岗位不打印)

3.缴费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费用包括:报名费15元,笔试费80元,面试测评费40元,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考试、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网址:http://edu.sc.gov.cn/,下同】)及四川师范大学网站(【网址:http://www.sicnu.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

附招聘单位简介

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及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是四川省举办本科师范教育最早、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大学。学校位于四川省省会——成都市,现有狮子山校区、成龙校区二个校区。

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授权单位,第十批博士授权单位,举办有文学、理学、工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等十一个学科门类。建设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79个本科专业,其中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4个、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17个;建设有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3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四川省国别研究中心、四川省工程实验室10个,建有四川省省级大学科技园。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四川师范大学网站上查阅(网址:www. sicnu.edu.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附件《四川师范大学2022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2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条件要求”和“其他条件”中涉及的专业要求三栏分别相符。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37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官网,点击右侧“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9日9:00至5月13日17∶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我单位将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报名咨询电话”向四川师范大学进行咨询。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师范大学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报送省教育厅前我单位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填报信息。报考者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b01岗位的报考者需在《应聘资格审查表》中的“简历”栏目填写本人的本科专业名称及何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报考b02岗位的报考者需在《应聘资格审查表》中的“简历”栏目填写本人的本科专业名称。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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