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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检察机关2023年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汕头市检察机关决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从事检察辅助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全市检察机关共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25名。其中: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13名; 龙湖区人民检察院2名; 澄海区人民检察院1名; 濠江区人民检察院1名; 潮南区人民检察院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以上学位;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报名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即1994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期为3年,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 薪酬待遇按职位所属市、区聘用人员的薪酬标准执行。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9:00至7月19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汕头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s://www.stjcy.gov.cn),下载并填写《汕头市检察机关2023年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连同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stsrmjcyzzb@163.com),邮件标题需注明:“汕头市检察机关2023年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考单位(如“汕头市检察院/龙湖区检察院”)+姓名”字样,邮件需为压缩包格式。收到邮件回复即视为报名成功。 3.报名资料: (1)《汕头市检察机关2023年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word电子版及本人签字扫描件各1份; (2)报考者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 (3)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本人信息页)扫描件; (4)报考者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扫描件或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 (5)报考者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等扫描件各1份。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有关事项通知在招聘单位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携带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须与报名表相片同底),按照公布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