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2021〕55号)精神,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研员队伍,进一步提升我区教研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服务潮阳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潮阳区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6名。
一、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和岗位薪酬相关待遇
(一)选调范围:面向全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岗位:高中语文、高中化学、高中历史、高中地理、小学数学、小学英语教研员各1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有正确的价值观,为人正派,积极进取,团结同志,勤政廉洁,办事公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教育观念正确,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积极践行发展素质教育;
4.职业道德良好,遵守教研工作学术道德,作风民主,有较强的服务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听取和总结基层经验,勇于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5.坚持岗位责任制,完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6.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专业条件
学科专业知识扎实,业务水平高,有较强的课程教学改革创新意识和能力,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语言表达准确顺畅,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独立开展教学研究工作。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三项:
1.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的区级以上本学科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或改革课题1项(区级课题含主持人排名前3,省市级课题含主持人排名前6),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
2.主持或作为成员参与(含主持人排名前6)的教学、教研科研成果获省级教学成果奖奖励;
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创见的教学论文1篇以上,或教学论文获得区级以上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省级、国家三等奖以上;
4.近5年开设过区级以上1次教学示范课(网络直播课)、观摩研讨课、专题讲座(2019年5月21日至今);
5.执教的本学科课例曾获得“一师一优课”区级以上优课,或执教课例获基础教育精品课区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省级、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或参加教学技能比赛(优质课比赛)获区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省级、国家级三等奖以上;
6.曾获得区级以上优秀教师(含:南粤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教学改革先进教师荣誉称号;
7.省特级教师、省市名教师、省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市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和区学科教师工作室主持人。
(三)岗位任职资格
1.年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即1978年5月21日后出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教师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相应(或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三者必须一致;
3.具有6年以上与报考岗位同一学段同一学科一线教学经历;
4.教育理论扎实,教学教研经验丰富,业绩突出,在同行中有声望,有影响力。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审查调查程序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2022年5月21日至今);
4.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师德师风败坏,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1日至5月28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潮阳区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潮阳区教育局办公大楼803室)。
(3)报名应提交材料:
①报名表(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第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含本科、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任教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②业绩材料,包括:能充分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论著(原件)、论文(期刊原件,知网、万方网、维普网查询网页)、研究课题(须为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立项、结题文件证书)、专业学术称号、表彰奖励证明材料(须为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文件等)以及其他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③自我推荐介绍(不得多于1500字)。
④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2张(要求高清,不小于200K),同时报电子版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参加公开选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并在报名时段全部提供,未能按时提交报名材料的,按弃权处理。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选调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核。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核贯穿本次选调全过程。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包括说课和答辩两个环节。考试流程:备课-说课-答辩。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备课。参加面试人员按提供内容(按照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独立备课20分钟。
2.说课: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答辩: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时间8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说课成绩×60%+答辩成绩×40%。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说课成绩、说课主评委评分、答辩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答辩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选调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并于面试结束后次日在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官网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按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负责。
(四)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入选人员名单在潮阳区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选调的情形,可结合工作实际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调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等手续。
四、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一)联系部门、电话:
汕头市潮阳区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89903039。
(二)监督部门、电话:
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人事股:8872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