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8-08-21 21:31:21 关注:46764次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江西财经大学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江财党字[2018]51号)文件要求,为完善和加强我校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骨干队伍建设,切实做好2018年医院公开招聘考核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岗位说明
1、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2人。
2、人事代理人员:实行聘用制,人事关系实行代理制,必须与我校签订人事代理协议,明确在校工作的五年内不得调离所安排的岗位。
(二)专业条件
1、公共卫生专业骨干:在省(市)级二级医院或者市社区服务中心工作满10年,公共卫生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丰富的慢病管理和医保工作经验,担任过相关专业科室负责人及以上职务者优先;
2、检验科医师:有丰富的临床操作及诊断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能带动医院检验科发展,适应学校医院工作要求,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年龄40岁以下。
(三)日程安排
起始时间 | 完成时间 | 工作项目 |
8月18日 | 8月31日 | 接受应聘人员投递简历进行报名 |
9月1日 | 9月2日 | 审核报名人员资格并汇总报名情况 |
9月3日 | 9月5日 | 公示入选面试人员名单 |
9月6日 | 上午面试(综合素质测评) | |
9月7日 | 9月10日 | 公示成绩 |
9月11日 | 确定拟录用人选报学校批准,办理相关手续 |
三、考核程序
(一)报名及审核筛选
学校人事处根据收到的应聘简历,将符合条件者汇总,经医院院长办公会审议、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再报学校人事处审批公示。
(二)个人综合素质测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考核小组成员采用无记名方式评分。
(三)按百分制计分,总成绩在70分以上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由学校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及心理测评。体检标准为《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和公示。
(六)公示和试用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求职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录用:
1、经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不合规范者。
2、所提供的简历情况、相关证书和信息与事实不符者。
3、2018年7月底以前未获得相关学历或学位证书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心理测评未通过者。
(二)被录取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816526
电子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毕业院校+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江西财经大学医院
2018年8月16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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